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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qzf/2022-0000002 公开目录: 文字解读和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1-12-24 发布日期: 2021-12-24
发布机构: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文字解读:《河东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1-1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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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区政府印发了《河东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2年1月24日起施行,为便于有关单位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定》制定的必要性

我区原《规定》部分内容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亟需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以更好地加强我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制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临沂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

三、《规定》制定过程

区司法局根据上述要求,分析研究了我区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借鉴外地经验做法,形成了《规定(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的意见,召开了由部分区直部门、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参加的座谈会,在此基础上对《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现在的《规定》,并经区政府93次常务会研究通过。

四、《规定》的主要内容

《规定》共10章57条,分为总则、计划编制、起草送审、合法性审核、审议与签署、三统一制度、备案与解释、实施与评估、清理与汇编、附则等。

五、文件实施日期

本规定自2022年1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月23日。

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东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

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东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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