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qzf/2021-0000054 | 公开目录: | 文字解读和负责人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1-11-11 | 发布日期: | 2021-11-11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
一、居民两险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十四五”规划中指出,要坚持应保尽保原则,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和缴费标准是什么?
参保范围:具有河东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标准:个人缴费标准为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三、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和缴费标准是什么?
参保范围:具有河东区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在校学生;在本区常住且已取得居住证、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非本区户籍人员(其中无居住证的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可随监护人居住证参保)。当年度已经在其它地市参保的,不能重复参保。
缴费标准:2022年度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财政补助标准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四、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与享受待遇时间是什么?
2022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按照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享受医保待遇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政府资助人员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2年1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之后至2022年2月28日参保缴费的,按照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享受医保待遇期为参保缴费之日起30日后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3月1日之后至2022年10月31日参保缴费的,按照当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总额缴费,享受医保待遇期为参保缴费之日起30日后至2022年12月31日。
五、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人群有哪些?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优抚对象、持证残疾人(包括普通残疾人与重度残疾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0周岁以上老年人(1951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等政府资助人员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由区财政全额代缴个人缴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