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1/2021-0000249 | 公开目录: | 文字解读和负责人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1-10-20 | 发布日期: | 2021-10-20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
一、政策背景
免证办事项清单是在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中,对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底数托清和分类精准清理。今年4月,山东省公布了《数字山东2021行动方案》,明确今年要打造济南、青岛等“无证明城市”,“减证便民”进一步向“无证利民”过渡。根据省里部署安排,临沂市也作为改革试点,全力打造“无证明城市”。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临沂市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临政办字〔2021〕78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区“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临东办字〔2021〕16号)的进度安排,现就我区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第一批)进行公布。
三、出台的目的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方便企业群众干事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四、重要举措
《清单》共清理21个部门单位127类证明材料,涉及570项政务服务事项。其中,直接取消17项,实行电子证照替代事项314项,实行数据共享事项149项,实行告知承诺事项11项,实行部门核验事项79项。清单公布后,要及时全面像社会公示清单内容,做好宣传推广工作;严格执行清理措施,严禁变相违规索要;强化政策配套支撑,畅通监督约束渠道。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积极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工作与上级要求保持一致,强化工作成效。
(二)强化督导考核。相关区直部门单位负责做好本系统免证办事项清单执行落实工作。将免证办事项清单落实情况纳入政务服务考核内容,综合运用督查督办、明察暗访、媒体曝光、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免证办事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
(三)注重宣传推广。广泛听取企业群众意见建议。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大力宣传改革成果,及时曝光反面典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人人支持改革、监督改革的浓厚氛围。
解读单位、解读人: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何建方
咨询电话:0539-8822601
咨询地址:河东区东兴路与育英街交汇处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楼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