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0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24日(公示期为一年)。
二、审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有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我们对反应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电话:0539-8386657
受理时间:9:00-12:00 14:00-17:30
附件:河东区残联《残疾人证》办理公示名单
临沂市河东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