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0年河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根据《2020年河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简章的要求,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
未在规定时间向资格审查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或资格审查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和规定的比例依次递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二、时间地点
(一)资格审查时间
现场面试资格审查时间:8月10日(9:00-12:00,14:00-17:00),11日(9:00-12:00)。
参加现场面试资格审查,因材料不齐,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8月11日17:00。
递补时间:8月12日-13日(9:00-12:00,14:00-17:00)。
现场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缴费时间:8月10日-11日(9:00-12:00,14:00-17:00)。
递补人员缴费时间:8月12日-13日(9:00-12:00,14:00-17:00)。
(二)审查地点
资格审查地点:临沂第二十七中学,电话:8386336。
三、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均须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正面、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20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4、与网上报名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须标注报考岗位和姓名)。
5、《2020年临沂市河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1)
(二)须提供审核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聘的,因疫情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提交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
2、非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7月10日前取得)。
3、应聘岗位面向2020届应届高校毕业生及2018届、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要求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
4、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三)除提供上述相应材料外,下列应聘人员还应根据情况提供如下材料
1、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2、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学位证等。按照专业报考人员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其他人员应聘普通教师类岗位的,须提交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0年7月10日前取得)。
(四)其他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中所涉及的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上述材料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审查后交还应聘人员本人外,其他材料均需用人单位暂存。
四、其他注意的问题
1、请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提前准备好面试资格审查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照本公告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
2、《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将于面试资格审查后在网上公布,请广大应聘人员注意浏览“中国河东政府网站(http://www.hedong.gov.cn)信息,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附件1:2020年临沂市河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表
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