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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东区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取消或核减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7日 来源: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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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河东区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相关要求,按照“报名结束后,除公立医院和乡镇(街道)卫生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公立医院和乡镇(街道)卫生院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的规定,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对2020年河东区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进行取消或核减(附件)。

特此公告。

河东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7日

附件1:

2020年河东区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情况表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取消计划数

核减计划数

核减后计划数

备注

1

河东区妇幼保健院

医学影像岗位

1




2

河东区妇幼保健院

外科岗位

1




3

河东区妇幼保健院

内科岗位A

1




4

河东区妇幼保健院

内科岗位B

1




5

河东区妇幼保健院

儿科岗位

2




6

河东区妇幼保健院

生殖医学岗位

1




7

河东区妇幼保健院

眼科岗位

1




8

河东区妇幼保健院

手术麻醉岗位


1

2


9

河东区妇幼保健院

外科岗位A


1

1


附件2:

2020年河东区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不再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情况表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1

河东区妇幼保健院

超声诊断岗位

2

河东区妇幼保健院

内科岗位C

3

河东区妇幼保健院

耳鼻咽喉岗位

4

河东区妇幼保健院

营养科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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