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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河东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临东发[2019]2号),临沂市河东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拟向区委编办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采取报刊方式发布的,自发布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债权。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