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河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疫点消毒处理,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传播和扩散,结合疫情特点,特制作消毒明白纸,以供工作中使用、参考。
1.适应范围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可能污染的环境和物品的消毒处理。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机构医院感染预防控制。
(三)学校、托幼机构等公共场所及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交通工具等可能被污染场所的预防性消毒。
2.现场消毒原则
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各级疾控机构应组织开展对病例污染或可能污染的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对医疗机构的消毒隔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一)消毒范围与对象。医疗机构、学校等各类机构和场所应做好预防性消毒。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应在 2 小时内进行采取消毒措施。对病例可能污染的物品进行随时消毒,当患者痊愈或离开时要进行一次彻底的终末消毒。终末消毒的区域和对象应由当地疾控机构流行病学和消毒学专家根据有关指征共同确定。消毒重点应包括患者所有接触使用的物品、血液、体液、分泌物和排泄物及可能污染的环境物体表面、织物、空气、空调系统等。医院应同时按呼吸道传染病的要求对病人诊疗过程中可能污染的物品进行随时消毒处理。
(二)消毒方法的选择。针对消毒对象和消毒现场的不同,
选择合适的消毒方法。应首选物理消毒的方法。采用化学消毒法时,应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二氧化氯等高效消毒剂,使用的消毒剂应符合《消毒管理办法》、WS 628-2018《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等要求,应在产品有效期内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配制和使用,应做好配制记录,必要时对现场配制消毒剂进行有效含量测定。
(三)消毒人员的要求。疫点疫区的终末消毒必须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由掌握有关消毒知识的人员及时进行消毒处理。医疗机构的终末消毒由医疗机构安排专人进行。消毒人员开展消毒前应接受培训。
三、消毒场所和对象
(一)病家消毒。密切接触者观察期间,对密切接触者居住生活的环境及接触的物品进行日常清洁。在观察期间患者出现症状入院后,应及时做好病家的终末消毒,消毒的对象包括:地面、墙壁、桌椅等家具台面、门把手、患者餐饮具、衣服、被褥等生活用品、厕所、卫生间以及空调系统等。
(二)公共场所和机构。发生疫情的公共场所和托幼机构、学校等,在病人转移后,应加强通风,并好做终末消毒,消毒的对象主要为公众经常接触的物品和部位,包括:水龙头、门把手、电梯、扶手等,场所内各种物体表面、空调系统等。
(三)交通运输工具。在行进过程中的交通工具上发现疑似病例时,应迅速采取隔离措施,将患者转移到机舱或车厢后部,其他乘客应距其 3 排座椅的距离。患者、与其接触的乘务人员和乘客应立即戴上口罩,立即进行手卫生。患者所有使用过的物品应单独存放,最好使用单独的卫生间。患者离开后应对交通运输工具进行终末消毒,消毒对象包括:舱室内壁、座椅、卧铺、桌面等物体表面,食饮具,患者所用寝(卧)具等纺织品,患者排泄物、呕吐物、污染物及场所,卫生间,空调系统等。转运患者的车辆和物品转运结束后应对受到污染的物品、设备、车辆进行彻底的消毒。
(四)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感染科门诊、留观病房和隔离病房应按照要求做好日常清洁消毒工作。在患者入院期间诊疗救治过程中要加强随时消毒。在患者转运、康复或死亡后对其所在场所环境物体表面、空气、窗帘、隔帘、地面墙面及空调系统等进行彻底的终末消毒。
四、消毒方法
(一)诊疗用品。患者使用的诊疗用品应专用。一次性用品应放入防刺穿的双层医疗废物袋内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重复使用的用品使用后应及时按照消毒-清洁-消毒/灭菌进行消毒或灭菌处理。一般重复使用的诊疗用品先用有效氯 1000mg/L 含氯消毒溶液进行消毒,接触患者血液或体液重复使用的用品有效氯浓度提高到 10000mg/L。需要灭菌处理的重复使用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等有关标准要求执行。
(二)室内空气消毒。疑似或确诊病例出现后,空调系统应停止使用。应注意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 2~3 次,每次不少于 30min。病家、公共场所、学校、交通工具以自然通风为主,有条件的可采用排风扇等机械通风措施。医疗机构应加强通风,可采取通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也可采用循环风式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无人条件下可用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
无法通风的空间受到污染后,应重点进行空气消毒,除上述消毒方式外,也可使用过氧化氢借助器械雾化或汽化进行空间消毒,按照厂家说明书执行。
(三)地面、墙壁、门窗消毒。消毒时按照先上后下、先 左后右的顺序,依次进行喷雾消毒,喷雾消毒可用 0.2%~0.5%过氧乙酸溶液、500mg/L~1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或 200mg/L~500mg/L 二氧化氯消毒液,喷洒喷湿即可。擦拭消毒时,用抹布或拖布沾取上述消毒液后进行擦拭。作用时间应不少于 30min。
(四)桌椅、门把手、水龙头、玩具等物体表面。门把手、桌椅、楼梯扶手、水龙头、饮水机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是消毒的重点区域,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消毒时使用有效氯浓度为 500mg/L~1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溶液,进行喷洒、擦拭或浸泡消毒。作用 30 min 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五)病人的血液、排泄物、分泌物、呕吐物等污染物。稀薄的污染物应用专门容器收集,用 20000mg/L 含氯消毒剂(如用 84 消毒液配制时,取 1 份消毒液,加入 2.5 份水即可),按污染物、药比例 1:2 混匀后,浸泡消毒 2h。粘稠的污染物可用 50000mg/L 含氯消毒剂(84 消毒液原液)2 份加于 1 份污染物中,混匀后作用 2h。盛放污染物的容器可用有效氯1000mg/L 消毒剂溶液浸泡 30min,浸泡时,消毒液要漫过容器。被污染物污染的地面,可用带消毒剂的干巾或漂白粉或生石灰覆盖,作用 60min 后清理。
(六)衣服、被褥、毛巾等。
1.耐热耐湿的可煮沸或蒸汽消毒 30min,也可用 250mg/L~ 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如用 84 消毒液配制时,取 1 份消毒液,加入 199 份水),浸泡消毒作用 30 min,然后清洗。
2.不耐热的毛衣、毛毯、被褥、尼龙制品等可采取过氧乙酸熏蒸消毒。消毒时,将欲消毒衣物悬挂室内(勿集中一处),密闭门窗,每立方米用 15%过氧乙酸溶液 7ml(1g/m3,即每立方米用纯过氧乙酸 1 克),使用过氧乙酸熏蒸器进行消毒,也可放置瓷或玻璃器皿中,底部加热薰蒸 1h 以上,即可开门窗通风。
(七)水杯等食品用具。先清除食物残渣后,再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 15~30min,也可用 250mg/L~500mg/L 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 15~30min 后,再用清水洗净,作浸泡消毒时,必须使消毒液浸透被消毒物品。
(八)手。手部无可见污物时,可用含酒精类等免洗手消毒剂进行手卫生。当手部有可见污染物时应先采用肥皂或洗手液按照六步洗手法流动水洗手,再用含酒精类等免洗手消毒剂揉搓作用至手干为止,也可用 75%乙醇浸泡 1min-3min。
(九)尸体。对病人尸体用 3000mg/L 含氯消毒剂或 0.5%过氧乙酸溶液浸湿的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防渗透的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
(十)运输工具、生物转运箱。内外表面或空间可用 0.5%过氧乙酸溶液或 1000mg/L 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至表面湿润,作用 30min。
(十一)医疗废物或垃圾。将脱卸的一次性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等医疗废物和垃圾收集在医疗废物袋内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也可喷洒有效氯 1000mg/L 含氯消毒液喷洒至表面湿润,作用 4h 以上。
(十二)空调系统。
1、建筑物内一旦发现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应立即关闭空调通风系统,在采取有效的清洗消毒措施后方可重新运行。
2、在对病人居住或活动的房间作空气熏蒸消毒时,单机空调应保持运转,直流式空调应关闭。
3、在对病人居住或活动的房间进行空气消毒处理后,应打开所有门窗,并将空调系统开至最大进行空气抽换并维持一段时间。
4、过滤器、过滤网应先消毒再更换。消毒方法可用 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至湿润,作用30min。过滤器、过滤网拆下后应再次喷洒消毒,然后焚烧。
5、所有供风设备和送风管路用 1000mg/L~2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雾或擦拭消毒。
6、空调箱的封闭消毒,可采用过氧乙酸薰蒸(用量为 1g/m3)或用 0.5%过氧乙酸溶液喷洒后封闭 60min,消毒后及时通风。 7、空调凝结水应集中收集在密闭的塑料容器内,按污水处理方法,以每升水投加有效氯 200mg 的比例加入含氯消毒剂,混匀后作用 60min 后排放。如采用连续收集的方法,则可在收集容器内预先加入 500mg/L 含氯消毒剂溶液,容器加盖,防止在收集过程中产生气溶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