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科技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产业提质升级,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启动2019年度河东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重点
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着眼战略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支持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智慧物流、节能与环保、新能源、生物医药与医养健康、现代农业与精品旅游、五金机械和装备制造、食品加工、家装建材等领域的技术研究和创新项目(详见附件《2019年度河东区科技创新专项指南》)。
二、项目类别
本次启动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的项目纳入河东区项目信息库管理,并从中择优立项予以支持。
(一)重大科技专项
1、项目支持技术要求
(1)符合产业发展政策,能够打破重大技术壁垒,解决行业“卡脖子”技术难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成熟度高,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2)取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在核心技术上拥有发明专利的自主创新成果的转化或产业化项目。
(3)企业先期已经投入、取得阶段性成果或已经取得成果进行产业化,2-3年内能够实现产业化。
2、项目支持企业条件
(1)在河东内设立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重点支持中小型科技创新领军企业;
(2)有一批优秀的研发团队和较高层次的创新领军人才,研发能力较强,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
(3)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近年来实现盈利,资产负债率70%以下,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和科研设备条件,项目自筹经费达到扶持经费的5倍以上,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运行稳定,机制灵活,管理规范。
(二)重点研发计划
1、项目支持技术要求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河东区重点发展的“343”产业;具有明显的技术创新点,技术水平和创新程度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已经先期进行科学研究,两年内能形成高水平科研成果。
2、单位条件
在河东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型初创期或起步期中小微企业、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的科研机构;有固定的场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科研基础、技术力量、必要的设施和资金投入等支撑条件。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2%以上。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认真研究和编写项目申请书,对申报材料中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于材料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申报项目由各镇街分管部门收集初审后行文上报,区直有关部门以正式文件上报。各镇街、有关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切实保证项目质量,把好的项目推荐上来;区科技局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抽取部分项目进行现场实地查看。
(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上报申报书电子版。
(四)项目受理时间截至2019年12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彭洪树 8382436
附件:
1.河东区重大科技专项申报书
2.河东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
3.2019年度河东区科技创新专项指南
河东区科技局
201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