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工作实施办法》《山东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等文件规定,现将2025年河东区公费农科生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8月1日。
二、体检人员:2025年面向河东区就业的考察合格的公费农科生(名单见附表)。
三、体检有关注意事项及要求:
1.8月1日(星期五)早晨6:30到河东区农业农村局院内(河东区东兴路1555号)报到,统一乘车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对待。体检完成后统一返回。
2.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体检。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前需将手机等全部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
4.体检前3天内,请保持正常饮食,勿暴饮暴食,请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和过度疲劳,体检前一天晚餐清淡饮食,晚10点后禁饮食,禁止吃水果,以便体检当天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彩超检查。
5.如有晕血、晕针史以及低血糖、晕厥史,请提前告知工作人员。
6.女性请勿穿连衣裙连裤袜,请勿佩戴首饰。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勿做放射性检查(如DR)。因妊娠、生育等原因无法完成的体检项目,由体检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体检机构研究同意后,写出暂缓体检结论,可以暂缓相关项目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难以形成体检结论,会影响对参加体检人员的聘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正常进行,影响体检结果的客观公正。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11.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体检费用350元(现金)。
12.参加体检的人员下载并填写体检表内页(见附件,A4纸打印),体检表内页需贴照片,体检时一并带来交体检工作人员。
四、其他注意事项
各有关考生要确保通讯工具畅通,避免因个人原因错过体检,要随时关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1.2025年面向河东区就业的公费农科生体检名单
2.体检表内页
河东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9日
附件1:
2025年面向河东区就业的公费农科生体检名单
姓名 |
专业 |
身份证号 |
路思敏 |
农学 |
371312******22 |
王子敬 |
农林经济管理 |
371325******17 |
孙国栋 |
农林经济管理 |
371322******19 |
韩硕 |
园艺 |
371102******20 |
孙宗义 |
农学 |
371302******55 |
徐晓菲 |
农学 |
371321******82 |
曹梦迪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371324******24 |
庞笑 |
农林经济管理 |
3713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