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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河东区公费农科生体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9日 来源: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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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工作实施办法》《山东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等文件规定,现将2025年河东区公费农科生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8月1日。

二、体检人员:2025年面向河东区就业的考察合格的公费农科生(名单见附表)。

三、体检有关注意事项及要求:

1.8月1日(星期五)早晨6:30到河东区农业农村局院内(河东区东兴路1555号)报到,统一乘车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对待。体检完成后统一返回。

2.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体检。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前需将手机等全部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

4.体检前3天内,请保持正常饮食,勿暴饮暴食,请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和过度疲劳,体检前一天晚餐清淡饮食,晚10点后禁饮食,禁止吃水果,以便体检当天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彩超检查。

5.如有晕血、晕针史以及低血糖、晕厥史,请提前告知工作人员。

6.女性请勿穿连衣裙连裤袜,请勿佩戴首饰。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勿做放射性检查(如DR)。因妊娠、生育等原因无法完成的体检项目,由体检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体检机构研究同意后,写出暂缓体检结论,可以暂缓相关项目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难以形成体检结论,会影响对参加体检人员的聘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正常进行,影响体检结果的客观公正。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11.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体检费用350元(现金)。

12.参加体检的人员下载并填写体检表内页(见附件,A4纸打印),体检表内页需贴照片,体检时一并带来交体检工作人员。

四、其他注意事项

各有关考生要确保通讯工具畅通,避免因个人原因错过体检,要随时关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1.2025年面向河东区就业的公费农科生体检名单

2.体检表内页

河东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9日

附件1:

2025年面向河东区就业的公费农科生体检名单

姓名

专业

身份证号

路思敏

农学

371312******22

王子敬

农林经济管理

371325******17

孙国栋

农林经济管理

371322******19

韩硕

园艺

371102******20

孙宗义

农学

371302******55

徐晓菲

农学

371321******82

曹梦迪

农业资源与环境

371324******24

庞笑

农林经济管理

371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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