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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河东区涉水审批“中介联合体”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1日 来源: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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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加快推进我区涉水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程,依据《河东区涉水审批“一件事”实施方案(1.0版)》,以涉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需求为指引,持续深化建设项目中介服务改革,构建具备初设、环评、洪评、水保等多种资质的涉水审批中介联合体。现公开征集河东区涉水审批中介联合体。

一、中介联合体范围

有意在河东区辖区内开展中介服务业务,依法设立、具备专业资质条件或能力,能够承担相应责任的中介机构,均可自愿申请组建中介联合体。

中介联合体由一家中介机构牵头,通过与其他中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方式组成,以联合体的名义集中提供项目涉及的多种中介服务,实现委托“一家”就能获得“一站式”服务。鼓励中介机构自行协商,按照“业务协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高效便捷”的原则组成中介联合体,通过整合资源实现“多评合一、并联审批”,压缩审批时限,降低企业成本。中介联合体在各成员单位自身资质许可或能力范围内开展从业活动,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日常管理。

二、中介联合体形式

河东区涉水审批中介联合体主要采取两种形式进行构建,一种是固定组合式中介联合体,由一家中介机构牵头,多家拥有资质或能力的中介机构组成,成员单位固定。另一种是自由灵活式中介联合体,根据业务办理需要,由建设单位自行确定牵头中介机构,按需组建项目中介联合体。对于重大建设项目,可根据项目需求,由建设单位发起,邀请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参与组建中介联合体。

三、中介联合体服务范围

本次征集涉及的中介联合体服务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等涉水审批事项,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节能审查等关联服务。对应政务服务网上中介超市服务事项:⑴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⑵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含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⑶建设工程评价类报告书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水利工程安全评价报告);⑷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编制;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编制;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编制。⑺排污口论证报告。

四、资格要求

参与组建中介联合体的中介机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已入驻中介超市;

2.具有投资项目审批全过程服务所需一种或几种相关资质或能力(包含但不限于环评、初设、洪评、水保等);

3.具有与公司资质或能力相适应的相应从业人员数量,且有相关从业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等;

4.没有处于限制市场行为、资产冻结等状态;

5.近三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等不良行为;

6.联合体相关中介机构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7.原则上一个中介机构只能参加一个固定组合式中介联合体,可参加多个自由灵活式中介联合体。

五、征集流程

(一)发布信息。采取公开发布征集公告、定向邀请(筛选近三年在河东区范围内中介机构业务办理情况、行业部门推荐的优质中介机构)等方式进行。

(二)申请构建。中介机构有意组建联合体的,应向河东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联合体组建方案,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基本信息、联合体章程、服务范围、职责分工等内容。

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负责与建设单位联系对接,提交和接收相关资料、信息及指示要求,并处理有关审批手续办理中的一切事务等;牵头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制定服务计划,组织内部评审,向审批部门报送成果文件,并跟踪审批进度。联合体提交的成果文件需经内部审核和质量把关,由牵头单位统一盖章后报送审批部门。联合体成员单位按联合体协议分工完成任务,确保成果质量和时效性,及时向牵头单位反馈进展。牵头中介机构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突出关键性指标和重点要素的分析论证,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联合准确编制报告书(表),提高编制资料共享率、数据一致率,从而提高审批效率和审批准确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对办理委托服务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

(三)审查备案。河东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予以备案。

(四)公布公示。对通过审核的中介联合体,在山东政务服务中介超市、河东区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布公示。根据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和服务质量反馈,对中介联合体库进行动态调整。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中介联合体增补入围工作。

六、运行方式

坚持市场化运作,牢固树立公平公正的原则底线。中介联合体的使用,遵循自愿原则。建设单位自愿选择是否使用中介联合体,自愿选择使用中介联合体的方式。选择使用中介联合体的,可依法依规采用公开招标、邀约询价、洽谈比选、直接指定等方式选取能满足项目需求的中介联合体。对于重大建设项目,可根据项目需求,由建设单位发起,邀请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参与组建中介联合体。

七、报名及资格审查文件的递交

(一)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25日。

(二)各牵头单位将资格审查文件邮寄或现场送至临沂市河东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河东区东夷大街111号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B405办公室)。

(三)资格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入驻申请表;

2.联合体协议书;

3.营业执照;

4.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牵头单位提供);

5.相关资质(资格)证书,无资质要求的须提供能证明自己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如相应专业业绩,对人员有要求的提供相应注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等;

6.在信用中国、信用山东打印的企业信用报告。

以上3-6项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其它为原件,全部密封装订。

联系人:王永超 联系电话:0539-8822613

附件:1.河东区涉水审批中介联合体协议入驻中介超市申请表(牵头单位)

2.河东区涉水审批“中介联合体”基本情况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临沂市河东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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