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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检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4日 来源: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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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级政策要求,根据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工作部署安排,按照《临沂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临财监[2025]3号),结合工作实际,我区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河东区医疗与保障局

河东区红十字协会

临沂市河东区农业发展集团(国企)

临沂市河东区合力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实施,至2025年9月30日前结束。检查采取进点检查和调账检查,本次检查范围以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为主,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检查重点和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检查内容。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三公”经费、非税收入、专项资金管理、长期挂账往来款、政府采购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等。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是否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要求等情况。其中,监督检查对象为土地储备机构的,要重点关注《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财会〔2008〕10号)的执行情况。

(二)重点企业检查内容。重点关注收入、成本费用、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资产折旧、税费缴纳、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申请或获得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资质的企业。坚决遏制利用估值、判断等方式滥用会计准则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其中,监督检查对象为国有企业的,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理。

四、检查依据

本次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

五、联系方式:

电话:0539-78097755联系人:高玉海

河东区财政局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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