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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商务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临沂市2024年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3日 来源: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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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商务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

《临沂市2024年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临商务字〔2024〕48号

各县区(开发区)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水务)、市场监管、林业部门:

现将《临沂市2024年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补贴政策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市商务局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临沂市民政局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沂市水利局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沂市林业局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


临沂市2024年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山东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动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商字〔2024〕116号)、《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临沂市统筹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发改环资〔2024〕230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推动家装厨卫“焕新”、释放家居消费潜力,结合临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时间及对象

云闪付临沂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补贴专区上线之日起最晚至2024年12月10日止,对在临沂市参与政策商家处购买备案产品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全市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补贴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如补贴资金额度提前用完,将及时发布政策结束公告。

二、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旧房装修类(1类):对个人消费者在全市范围内本人名下合法产权住房进行装饰装修或局部改造过程中,购买定制板材及相关辅料、配件给予旧房装修补贴。消费者委托装饰企业进行装修改造并支付定制板材及相关辅料、配件款项的,补贴标准为合同中明确的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对消费者采取绿色、无醛装配式装修的,额外再给予合同中明确的产品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消费者直接采购的,补贴标准为合同中明确的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且每套房可补贴1单1次(住宅产权共有人仅限1人申领)、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采取先领取补贴资格券,购买时支付立减的方式开展。

(二)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智能家居类产品(11类):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洗碗机、蒸烤一体机(微波炉)、净水器、智能马桶(智能马桶盖)、浴室柜、护理床(床垫)、扫地机器人、智能控制(含网关、路由器、智能插座)、智能照明、智能门锁、智能床(智能床垫)给予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其中,具有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的产品,应达到2级及以上标准;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元,采取先领取补贴资格券,购买时支付立减的方式开展。

三、旧房装修类补贴券申领条件

1.个人消费者需在2024年9月24日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申请补贴的个人住房所在的房屋建筑工程需在2019年9月24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申领旧房装修补贴的个人住房存在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不予补贴。

2.装配式装修是将工厂化生产的部品部件以干式工法进行现场组合安装的装修建造方式。应遵循管线与结构分离的原则,运用集成化设计方法,对隔墙和墙面系统、吊顶系统、楼地面系统、厨房系统、卫生间系统、收纳系统、内门窗系统、设备和管线系统等进行一体化设计。本次采取装配式装修进行旧房装修和局部改造的个人消费者,墙面、地面、吊顶3个部位中应有2个以上部位采用装配式施工工艺,单个空间干式工法应用比例不低于70%,整房装修施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局部改造施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天。本次参与政策的装饰企业,在实施装配式装修工艺时,必须采用绿色无醛添加建材,包含但不限于板材、黏合剂等产品和物料。对陈旧落后,存在使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应予以更换。

3.申请旧房装修补贴的,补贴申领人应与房屋所有人、装修或采购合同签订人、物品材料采购人、发票抬头个人消费者姓名一致,并由补贴申领人本人办理。装修或购买合同签订商家须与发票出具商家相一致。

四、参与商家基本申报条件

详细条件及申报流程见《关于公开征集临沂市2024年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补贴政策参与商家的通知》。

五、补贴流程

   本次补贴政策通过云闪付临沂市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补贴平台申报。

   (一)旧房装修类产品补贴申领流程

1.个人申请。个人消费者进入云闪付临沂市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补贴专区,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实名认证后‌领取定制板材及相关辅料、配件对应品类补贴券。补贴券领取成功后,前往符合资质的装饰企业(商家),选定商品,签订装修(购买)合同,核销补贴券,开展装修、改造。

2.支付立减。个人消费者通过装饰企业支付相应物料款项的,按照装修改造合同中明确的定制板材及辅料、配件最终销售价格,使用本人云闪付APP完成核销;个人消费者在商家直接采购的,直接使用本人云闪付APP完成核销(补贴折扣券仅可领取使用1次,分笔交易则视同放弃全额补贴)。开具销售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应为包含政府补贴的最终销售价格,应与核销补贴券的单笔结算金额一致对应。

(二)其他家居产品采购补贴申领流程

1.个人申请。个人消费者进入云闪付临沂市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补贴专区,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实名认证后领取对应品类补贴券。补贴券领取成功后,前往符合资质的商家门店进行购买。

2.支付立减。个人消费者在门店购买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智能家居类的11类产品,使用本人云闪付APP完成核销。开具销售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应为包含政府补贴的最终销售价格。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用券期限。本次补贴最晚执行至2024年12月10日。资格券自领取之日起至第二天的23:59:59内有效,过期后自动失效。失效后的资格券自动滚入券池,消费者可再次领取。每位个人消费者每类产品至多可领取3次。消费者退换货均占用一次购买名额,不得再次享受补贴。消费者在购买补贴商品后退货的,产品销售商家应按照消费者立减后的实付金额以“原路退回”的方式进行退款。退货时,销售商家已收到补贴款的,须在3个工作日将所退商品的补贴款归还至政府指定资金账户。

2.资金结算。参与商家通过云闪付平台上传装修(改造)合同、现场交付/送货入户安装照片、销售发票等资料(以后续平台上线要求为准),由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复核,按照有关程序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3.有效日期。补贴申领期限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参与商家必须于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现场交付或送货安装,及时上传完整证明材料并申报;补贴申报端口于2024年12月10日24时关闭。

六、有关要求

各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对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截留、挪用、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取消补贴资格,列入部门负面清单,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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