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河东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河东区2024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一、合同名称:河东区住建局2024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名称:具体见附表。
三、验收依据:中标文件、合同和《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建设验收和运行管理指南》等文件和规范标准。
四、合同主体
采购人:临沂市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临沂市河东区李公街政务大厦12楼
联系方式:0539-7116970
供应商(乙方):具体见附表。
五、合同验收条件:(1)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2)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提出工程竣工报告;(3)工程资料规范、完整,齐全有效;(4)工程中使用材料的检验报告齐全、有效;(5)设备已调试合格;(6)工程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完成,具备移交条件;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4年9月10日内全部供货、安装和调试。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日期:见附表。
七、验收组成员:采购单位、镇街、村居代表、清洁取暖设备供应单位等相关单位成立验收小组(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八、验收流程:验收小组按照比例进行现场抽查,核对设备品牌型号、规格、参数,进行试运行检查;召开验收会议,清洁取暖设备供应和施工企业做设备和安装质量自检情况汇报。各方认可合格结论后,验收人员会签形成验收报告。
九、验收意见: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无。
现向公众公示验收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39-7116970。
河东区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
(临沂市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
标段 |
2024年清洁取暖实施项目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验收时间 |
验收结论 |
01 |
2024年河东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项目 |
山东承源顺商贸有限公司 |
山东省临沂市沂河新区凤凰岭街道张家黑墩村东片7号 |
2024.10.17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