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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证件遗失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3日 来源: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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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以下同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不慎遗失,现宣布作废,持证人信息如下:

姓名

性别

原执法证编号

工作单位

姜淑玲

15120324024

临沂市河东区应急管理局

梁培杰

15120324015

临沂市河东区应急管理局

凡有人员持上述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向我单位举报(举报电话:0539-8382321),特此公告。

临沂市河东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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