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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河东区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4日 来源: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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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区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要求,为便于企业和群众反映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十二个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队伍作风问题,现将河东区行政执法领域队伍作风整治工作投诉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投诉举报范围

(一)执法不严格。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处罚、虚假处罚、滥用自由裁量权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时,不按规定着统一制式服装、佩戴统一标志标识,不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遵守法定程序,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严格按照法定步骤、顺序、期限进行执法等问题。

(三)执法不公正。选择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帮助当事人逃避责任,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利益,案件办而不结、拖而不决等问题。

(四)执法不文明。法治意识淡薄,执法方式简单粗暴,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时,辱骂、殴打行政执法相对人等问题。

(五)执法不廉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违规占用当事人财物,收受行政相对人的礼品礼金、消费卡、金融产品等问题。

二、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一)电话举报

受理电话:0539-8392617

(二)邮箱举报

受理邮箱:hdzfjdj@163.com

(三)来信来访举报

地址:河东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312室河东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

邮编:276000

(四)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投诉举报须知

(一)真实合法。反映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

(二)实事求是。为便于开展线索核查工作,请您在提供问题线索时尽量做到内容详实,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三)受理重点。主要为整治内容中明确的五个方面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方面的问题线索请直接向有关责任部门反映。

河东区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行动整治队伍作风专项小组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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