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对“临沂市河东区环保产业园(郑旺镇工业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相关信息进行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
一、规划概述
规划范围:东至洪石路,南至坊坞路,西起宋庄路,北起工业中路,由于长深高速穿境而过,考虑到防护距离要求,园区规划范围分为三部分,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32.00公顷。
规划期限:规划时段为2016~2030年,其中近期规划2016~2020年,远期规划为2021~2030年,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预测基准年为2030年。
产业定位: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为机械加工及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轻工和物流产业。
二、园区规划实施情况
1、园区产业发展及布局情况
规划实施以来,园区规划范围未进行调整,本次跟踪评价范围仍为原规划远期园区范围,总用地面积432.00公顷。园区内现有11家企业,当前已入驻企业基本符合园区主导产业定位,不涉及园区禁入行业。对照原规划产业布局,区域内企业基本符合原规划的产业定位,但目前各规划功能区内存在行业交错现象。
2、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园区供电、供气等配套设施较为完善。但供水、供热、排水等基础设施尚不完备,西侧园区道路路网基本完善,园区污水处理设施、中水回用系统、园区热源厂均未建设,园区需完善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
3、现有企业调查及污染治理措施的实施评价
园区内现有企业污染源均采取了相应的废水、废气、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原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提出的入区企业污染治理要求。目前园区各企业COD、氨氮、SO2、NOx、颗粒物排放量满足园区总量控制指标。区内各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基本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基本落实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在后续发展中,应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和管理;新建项目环评审批时严格遵循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落实“三线一单”约束要求,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
4、园区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近年来,园区所在区域整体环境空气质量略有改善,SO2、NO2、CO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PM2.5、PM10、O3虽均不达标但呈现下降趋势,通过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逐步得到改善。
水环境中各监测因子除CODcr、BOD5、氨氮、总磷浓度有所降低,硫酸盐、硝酸盐、粪大肠菌群指标有所升高,其余污染物基本一致或略有降低,整体上水环境质量较规划环评时期有所提升。
地下水环境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浓度、氯化物等因子浓度有所升高,大部分因子浓度与规划环评期间基本持平,变化不大,总体而言,地下水环境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各监测点位噪声较规划环评期间有所升高,但变化趋势不大,总体而言,区域内环境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现状各土壤监测点监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土壤环境质量较好,较原规划环评期间土壤环境质量无明显变化。
5、跟踪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临沂市河东区环保产业园(郑旺镇工业园)已经实施的规划内容基本符合原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但园区在用地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等方面还存在部分需要改善的问题。
①加强对区内现有企业的环境管理,优化产业布局。
②建设园区热源厂,实现集中供热;完善供水、排污系统等公用基础设施;尽快建设园区污水处理厂,加强污水管网建设,实施废水全部收集处理,实施污水处理厂的中水回用工程,考虑用于园区绿化、生态景观用水等,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同时提高中水回用率。
③完善园区管理机构环境管理制度。统一编制园区应急预案,完善事故应急设施,建立与ISO9002和ISO14001相一致的监测系统和管理体制;按照环境监测计划进行跟踪监测;完善园区地下水长期观测机制。将“三线一单”成果作为开展规划环评的基础支撑,在日常工作中重点落实、细化所在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
三、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至河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环评单位(山东中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查阅纸质版报告。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M0X8k1WJS5KRLmYPurgA-Q提取码:m1nc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园区周围5km范围内的居民和单位。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可按要求填写完成“公众意见表”,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河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北京东路167号华东机械车辆市场沿街商务楼西座四楼
联系人:董立伟联系电话:0539-8387296
八、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山东中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北京路与沭河路交汇处东方慧景2610室
联系人:陈彦妮联系电话:0539-7111717
电子邮箱:304382509@qq.com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