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河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山东中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临沂市河东区环保产业园(郑旺镇工业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现将相关事宜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规划概况
项目名称:临沂市河东区环保产业园(郑旺镇工业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规划概要:临沂市河东区环保产业园(郑旺镇工业园)位于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规划范围:东至洪石路,南至坊坞路,西起宋庄路,北起工业中路,由于长深高速穿境而过,考虑到防护距离要求,园区规划范围分为三部分,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32.00公顷。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为:机械加工及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轻工和物流产业。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河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北京东路167号华东机械车辆市场沿街商务楼西座四楼
联系人:董立伟联系电话:0539-8387296
三、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山东中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北京路与沭河路交汇处东方慧景2610室
联系人:陈彦妮联系电话:0539-7111717
电子邮箱:30438250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咨询或者现场咨询等方式,对下阶段规划环评关心的问题发表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作出反馈。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实施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河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