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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3年河东区公开考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因放弃应聘资格或取消应聘资格而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照综合测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现将递补人员公告如下:
序号
主管部门
招考单位
姓名
准考证号
1
河东区委政法委
河东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文字岗)
尹晓丹
230222
2
河东区委组织部
河东区党性教育基地管理服务中心(讲解岗)
宋淑怡
11-005
中共河东区委组织部
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