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企业树立“亩产论英雄”的发展理念,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根据《河东区2022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企业综合评价体系实施办法》(临东亩产办字〔2022〕1号),现将2021年度河东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5日至7月21日,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到区用地企业亩产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hdqjxj@ly.shandong.cn,联系电话:0539—2932628。
附件:1、2021年度河东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结果
2、2021年度河东区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