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临沂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9】12号)和《关于印发临沂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临医保发【2020】21号)有关规定,现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2021年度第九批失能人员评定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自2021年08月26日至2021年08月30日(共计5天)。
河东区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失能人员评估结果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住址 |
评估得分 |
评估结果 |
1 |
国连银 |
3728011955******** |
河东区孟家于埠西南区 |
15 |
通过 |
2 |
张子贤 |
3728011943******** |
河东区相公街道李沙兰二村 |
20 |
通过 |
公示期间,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请向河东区医疗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0539-8391078。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