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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职工长期护理险第七批失能人员
评估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临沂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9〕12号)和《关于印发临沂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临医保发〔2020〕21号)有关规定,现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2021年度第七批失能人员评定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自2021年07月05日至2021年07月09日(共计5天)
公示期间,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请向河东区医疗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0539-8391078。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