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东区政府网站!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智能问答 简体 | 繁体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河东区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9日 来源: 点击次数:
【文字大小:

一、补贴平台范围

河东区行政区域内,已进行工商注册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包括总部在外地,长期在河东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相关行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

二、享受人员范围

对依托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且办理就业登记并由符合上述条件的新业态平台为其购买或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业人员。

三、补贴标准

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数额给予补贴,每人每年补贴金额不高于100元。此项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意外伤害保险一年为一个保险期,在同一个保险期内只能申请一次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对于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在投保期限内变更机构的,由平台或个人书面告知保险机构。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

1.新业态平台单位填写《河东区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提供灵活就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发票和人员花名册(如通过第三方机构购买的还需提供平台与第三方机构协议);

2.新业态平台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务协议(含三方协议)。

(二)审核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接收到新业态平台单位或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后,负责对申请人的工商登记、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信息进行核查。

(三)公示

审核完成后,对补贴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将资金拨入新业态平台单位账户或个人账户。

五、经办地址

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9-2109727。

附件:河东区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领表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