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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空产业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2日 来源: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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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临空产业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概况

临空产业集聚区位于凤凰岭片区、汤河片区交汇处,北至凤凰大街,南临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东至东外环、西至联邦路,规划总面积约13平方公里。项目用地符合凤凰岭街道及汤河镇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园区功能定位为省级开发区河东经济开发区现有企业退城进园的首选地,科技创新的新平台,招商引资的核心区,河东经济发展带动区,体制改革示范区,规划建设现代物流产业园区、食品加工产业园区、高端设备制造产业园区、五金生态产业园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区。本园区已于2019年4月取得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临环东审﹝2019﹞166号)。

结合河东发展需要,园区拟增加医药产业,具体为将原高端设备制造产业园区部分占地调整为医药产业占地,其余产业定位位置及范围均保持不变,配套基础设施等均不发生改变,因园区产业定位发生改变,调整后导致园区各资源用量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均发生改变,故临空产业集聚区需重新环评。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河东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张局长

联系电话:1335506311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9号金玉山大厦24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39-7205520

电子信箱:lyhksywek@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本环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要求,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资料并结合项目建设运行情况进行项目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工程分析为基础,以运行期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固废处置环境影响分析、土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容量与总量控制分析、环境承载力分析、清洁生产分析为评价重点,同时对公众参与意见等做出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实现三个效益的统一。

六、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完成后,查阅报告书全本(除保密外)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河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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