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推进全省村(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0〕4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的意见》(临政办字〔2019〕94号)和《关于公布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统一进驻事项基础清单的通知》(临政管办发〔2020〕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编制了镇(街道)、村(社区)统一进驻事项基础清单(见附件1、2、3),现予以公布,进驻事项基础清单根据权责清单的变化实行动态管理。各镇(街)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基础清单事项全部进驻辖区内的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及政务服务网上分厅;同时要公布镇村两级进驻事项清单,并完成事项线上线下办事指南编制公开工作。
河东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