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街道范围内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污染治理实施不配套和污染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转的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同时加大工业企业院内洒水频次,提高洒水质量,减少起尘。再次排查街道范围内“散乱污”企业和小燃煤锅炉,对新发现的,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理原料、产品、设备)的标准,做到发现一家、取缔一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防“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油气回收不合格的一律采取停业整顿措施,并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四对辖内各社区、村内使用散煤的居民个人行为,进行引导、清理和改用清洁能源。坚决取缔无证散煤经营点,严厉打击私自流动售卖劣质散煤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