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慈善法》《山东省慈善条例》要求,按照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1261”行动计划和临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提升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河东区开展对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主要针对在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以下简称“慈善中国”平台)公开法定基本信息,包括组织章程,决策、执行、监督机构成员信息,下设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和其他机构的名称、设立时间、存续情况、业务范围或者主要职能,发起人、主要捐赠人、管理人员、被投资方以及与慈善组织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关系的个人或者组织,信息公开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等。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按年度公开在本组织领取报酬从高到低排序前五位人员的报酬金额;本组织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招待费用、差旅费用的标准。
通过此次检查,使河东区各慈善组织充分认识实施慈善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推动全区民政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作为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