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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推行“信用审批”高效服务模式 助推药店审批“极简办”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9日 来源: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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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助推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药品零售企业“信用审批”模式,全面推进药店审批改革落实落地。

一、实行告知承诺,推行药店审批“信用办”。一是梳理服务事项,明确承诺范围。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照最大限度利企便民的原则梳理可采取告知承诺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前,药店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已全面实施告知承诺,部分药品经营许可业务也适用于告知承诺。二是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企业作出符合经营条件的承诺后,可免于现场踏勘,经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可当场核发相关证件,最大限度简化了审批环节,缩短了审批周期,真正实现即时受理即时办结。三是规范办事标准,完善服务指南。编制标准化材料规范、工作流程和服务指南,明确承诺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企业必须具备的申请条件和材料清单,结合沂蒙红色帮办代办,为企业群众提供个性化和一对一的事前服务。

二、精简申报材料,推行药店审批“免证办”。直接取消一批。全面梳理药店审批所需材料清单,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证明材料,一律不再收取,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受理审批。告知承诺一批。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证明事项,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审批部门制定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法定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可不再提供有关证明。目前,房产证明、社保证明、无违规证明等材料提交均改为承诺制。核验共享一批。强化电子证照归集应用,加快高频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全面应用和互通互认。凡能够通过数据共享、证照替代、网络核验的材料,均实现免提交。容缺受理一批。完善容缺受理服务机制,依法依规编制可容缺受理的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主要申请材料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并向社会公布。

三、强化部门协同,推行药店审批“快速办”。一是实施联合踏勘,推广药店审批集成办。结合集成审批改革,需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踏勘小组,做到多个事项“一同踏勘”,通过后“统一发证”。二是推出药店“一件事”,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开展开药店“一件事”主题服务流程再造,将原来跨部门的多个审批事项合并为1个事项,大幅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同时细化办事场景,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定制套餐进行个性化申报。三是规范审管联动,促进企业诚信化经营。完善审管衔接机制,依托审管联动平台,实现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加强信息互通和业务交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扩大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持续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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