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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直接支付!区医保局顺利完成医保基金直接结算药款工作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6日 来源: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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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区医保局根据省医保局《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货款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实施方案》要求,对区内15家定点公立医疗机构11月份带量采购药款进行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共向14家医药企业拨付药款109万余元,按期完成首批医保基金直接结算集采药款工作。

区医保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药款直接结算工作,一是坚持试点先行,11月份,根据省医保局《关于加快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货款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要求》,选取了区妇幼保健院和九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试点单位,于11月15日向9家药企拨付10月份集采药款8.5万余元,积累了相关经验。二是分类全面铺开,12月,在成功完成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结算工作进一步扩面,将区内15家定点公立医院的集采药款共计109万余元全部纳入结算范围,涉及14家医药企业,实现了全面覆盖。三是强化信用监督,把药企的信用评价和履约情况融入到结算工作中,综合评价医保企业在集中采购工作中的履约情况,积极推进集采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被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列入“违规名单”或被省局认定为不同程度失信的医药企业,将在直接结算工作中延期结算,情节严重的,将暂停结算。

医保基金直接结算药款,有力保障了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及时足量供应,充分发挥了集中带量采购在深化医药服务供给改革中的引领作用。下一步,河东区医保局继续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逐步将带量采购医用耗材货款和非带量采购药款纳入医保基金直接结算范围,推动集采药品的应用,增进人民健康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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