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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在道路交通管理“百日安全行动”第一线——河东37岁辅警刘晓冬不幸因公殉职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8日 来源: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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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泪送别刘晓冬

各级领导亲切看望刘晓冬亲属

刘晓冬到田间地头宣传安全

12月24日晚,临沂市交警支队河东大队汤头中队辅警刘晓冬,在参与全省道路交通管理“百日安全行动”期间突发心梗,抢救无效于25日凌晨因公殉职,年仅37岁。27日上午,在刘晓冬同志遗体告别仪式上,市委副书记郑德雁,省公安厅交管局党委书记、高速总队长田玉国,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登全参加告别仪式并慰问亲属。

刘晓冬,1981年9月22日出生,山东沂水人,中共党员。2000年12月至2008年12月在武警辽宁省消防总队鞍山支队服役,二级士官退役。从军8年,多次被评为优秀训兵班长、优秀士兵。刘晓冬同志从部队复员到公安工作后就一直坚守在交警一线,2009年6月10日至今,先后在市交警支队河东大队滨河中队、郑旺中队、汤头中队工作。从警10年来始终扎根基层、爱岗敬业、任劳任怨、默默奉献,连续多年被表彰为先进工作者,今年6月,被评为全市公安交警系统“严格执法 亲情服务”辅警标兵。

突发疾病,倒在工作岗位上

12月24日夜间,全省道路交通管理“百日安全行动”集中行动日,21点55分,刘晓冬突感身体不适,便给同事高龙打电话,称胸口难受,感觉浑身没劲。听到刘晓冬声音很不好,高龙一边飞奔赶过去一边拨打了“120”。此时,刘晓冬靠在墙上,表情很痛苦,几乎说不出话来。虽然刘晓冬很快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但依然没能抢救回来他年仅37岁的生命。

就在殉职前的那次夜间行动中,刘晓冬协助查处了一起酒驾,两起疑似被吊销驾驶证期间驾车上路的违法行为,在执勤回去的路上,刘晓冬还将那辆疑似无证驾驶的车开回了中队,准备处理。没有一点征兆,刘晓冬就这样倒在了工作岗位上。

再往前的当天下午,刘晓冬还成功处理了一起交通事故。一位老人驾驶三轮车将一辆轿车划伤。汽车驾驶员坚持让老人赔偿1万元。经过了解,刘晓冬得知,老人有自己的苦衷。家里一位亲戚的孩子得病,老人着急去医院送钱。见此情景,本着人性化执法的原则,刘晓冬站在双方的立场进行调解。最终,驾驶员同意调解方案,老人赔偿一定金额,双方对处理结果都很满意。

刘晓冬不幸殉职后,无论是同事,还是曾经与他有过深入接触的朋友,都对他的去世感到惋惜。大家纷纷表示,刘晓冬做事认真,吃苦耐劳,是一位好战友。

从军营到警营的角色转变

刘晓冬还有一层光荣的身份:退伍老兵。2000年至2008年,刘晓冬在武警辽宁省总队某部服役,二级士官退役。退役前,刘晓冬有过评三级士官的机会。但是考虑到父亲去世了,母亲退休在家无人照顾,感觉对母亲有亏欠。刘晓冬婉拒了部队领导的好意,选择了退伍。

带着对制服的眷恋,2009年6月,刘晓冬来到交警支队河东大队滨河中队工作。脱下军装,换上警服,刘晓冬实现了身份的一次转换。在他眼里,只要有强大纪律性的单位,自己就心向往之。

而刘晓冬,也将部队的优良作风带到工作岗位中。来到中队后,他迅速实现了角色的转变。工作之余努力学习各种知识,很快就成为业务能手。

“走路虎虎生风,接受工作执行起来雷厉风行,有始有终。”从警20年,孙建涛坚定地认为,刘晓冬是他带过的最好的一个“兵”。直到现在,孙建涛还记得2014年大年初二处理的那起事故。当天晚上9点多,孙建涛和刘晓冬还有一名同事巡逻至单位附近的加油站时,发现一辆轿车因速度太快翻车了,车体严重变形,车内三人被卡在车里无法动弹。因为距离消防队较远,发现紧急情况后,他们火速上前救援,向周围群众借来剪刀,剪开了安全带。刘晓冬不顾身体残疾,积极参与救助,维持现场秩序。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救援,最终车内三人被救出。

他总是出现在冲锋的路上

多种能力的综合提升,让刘晓冬在工作中显得游刃有余。今年汤头中队接到河东大队指挥室指令,一辆套牌车经过汤头中队辖区。接到指令后,汤头中队长徐同辉立即下达缉查布控指令,两辆警车随即出警。一组沿着长深高速往东行驶,一组则沿着206国道向南去。

此时,正在指挥室协助布控的刘晓冬,发现套牌车出现在206国道偏北方向。眼瞅着套牌车与两辆警车渐行渐远,刘晓冬当机立断,决定驾驶自己的车,前往莒南边界处,请求当地中队协助设卡,最终该车被成功拦截。如果没有足够的知识水平和果断处置能力,是很难做到的。

在汤头中队的墙上,挂着一面“为民服务 尽职尽责”的锦旗。这面锦旗,映衬着刘晓冬和同事们的辛勤付出。2016年初秋的一天,大雾弥漫。刘晓冬和同事外出巡逻,途径汤泉路附近时,看到一位市民在路边焦急地踱步,上前一问,才知道这位驾驶员因为大雾未看清,将低速货车开进了沟里。见此情景,刘晓冬和同事们抬车头、垫石头,打着手电筒,将货车开出水沟。等忙活完大家才发现,衣服上溅了一身污泥。

七级伤残,一年协助处理事故千余起

认识刘晓冬的人都知道,他无法完成身体下蹲动作。七年前的那起事故,给他造成了七级伤残的创伤。

2011年6月,刘晓冬在执行任务时,被一辆套牌嫌疑轿车撞成重伤,致使腿部多处骨折,留下终身残疾。住院6个月期间,每当有人来看望他,他说的最多的就“希望早日回到工作岗位”。最终,在他的坚持下,伤势未痊愈就返回了工作岗位。

考虑到他的身体状况,领导将刘晓冬安排到了内勤岗位,负责协助处理交通事故。换的是岗位,不变的是热情。在新的岗位上,刘晓冬干得非常出色。

刘晓冬主要负责财产损失类案子,如果能够调解的案子,就现场调解。若不能,就将资料、视频等带回大厅登记,等待当事人前来处理。常常需要电话约当事人多次,才来处理。来了之后,还要耐心细致反复沟通。如果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疑义,刘晓冬需要和同事前往现场,甚至走村入户,详细认真调查,工作异常繁琐。

作为内勤,中队所有的违法处理、事故处理都由刘晓冬协助完成。他接手的事故,都建成文件夹,每月、每年也建立相应文件夹,需要查找随时可以找到。在刘晓冬手里,校车、营运车辆、危化品车辆、公交车都建起了档案,包括车辆隐患、事故处理档案等,非常工整。为此,其他中队还专门学习。据统计,汤头中队每天要处理七八起事故。一年下来,刘晓冬圆满协助完成千余起事故处理工作。

“赴汤蹈火显军人本色,守护平安展警员风采”,在刘晓冬去世后,人们敬赠的挽联上如是说。刘晓冬长期奋战在交通管理一线,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用他短暂而光辉的一生,充分展示了临沂交警严格执法、亲情服务的忠诚卫士形象,用自己的生命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与担当。(陆永文 高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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