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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举行“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7日 来源: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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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上午,河东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河东区人民法院相关领导和新闻发言人介绍了“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人民法庭作为法院的“神经末梢”,是贴近基层、融入一线的前沿阵地。近年来,河东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优化人民法庭职能,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汤头人民法庭开展“135”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形成了“源头治理为主、多元调解联动、法庭定分止争”的矛盾纠纷治理体系。2022年,“135”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经验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四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汤头人民法庭被授予“山东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今年3月份,汤头人民法庭被评为省级“枫桥式人民法庭”。

强基固本,凝心聚力担使命。推进法庭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枫彩汤泉”党建品牌,锻造讲政治、守纪律、有作为的基层党支部,以党建引领审判执行工作。坚持能动履职,抓实法庭业务,树立穿透式审判思维,探索建立“调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案件诉前调解、立案分流、审判执行全流程办理,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28次,方便群众诉讼的同时,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健全诉源治理机制,推动更多法治力量、社会力量参与诉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积极开展非诉讼纠纷解决前置指引;培育村居法治带头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有效提升基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今年以来共培训228人次;开设普法“每日课堂”,法庭开放由“开放日”到“日开放”,附近群众可持身份证前来听课、以案学法。

延伸职能,司法服务零距离。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以人民法庭为中心,在法庭驻地外的镇街驻地设立法官驿站,大型村居社区设立法官联系点,打造“庭站点”三位一体便民服务新平台。法庭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全面实现“线下一站全办、线上一网通办、跨域服务能办”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规范设置立案服务等六大功能区,为当事人提供导诉、信访接待、诉前释明、诉前调解、网上立案等一站式服务;在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法官驿站作为司法服务阵地,安排员额法官定期值班、专职调解员驻站值守,主动融入辖区党委政府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与区域内综合治理工作实现融合互补,大量邻里矛盾、家事纠纷在包点法官与调解员的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完成了司法确认;在人口密集的社区、村居建立法官联系点,提供“近在身边”的司法服务,积极靠前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开展普法送法活动,了解群众诉求建议;在网格员或群众中选任便民诉讼联络员,协助法庭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配合法庭开展诉前调解、法律文书送达等工作,监督法庭依法履行司法职责,做好法庭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反馈工作,成为法庭与群众的“连心桥”。

协同联动,多元解纷聚合力。建立“四长”联动解纷机制,着眼于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人数众多、具有示范效应、影响较大、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五类案件,实行人民法庭庭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镇街综治中心主任“四长”联动调解,合力化解区域内“大事”,实现“大事不出镇”。构建“特邀”调解模式,充分发挥网格员、乡贤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结合村情民情,在社区村居实行特邀调解模式,由法官担任“法官联系点”所在社区村居“法治主任”,指导、帮助网格员和乡贤开展调解工作,化解社区、村居内婚姻、继承、赡养、土地等家庭邻里“小事”,今年以来,通过法官联系点化解矛盾纠纷35件。完善“庭点”衔接通道,在法庭设置代表委员调解、律师调解等调解工作室。本着最有利于矛盾纠纷化解原则,法官联系点、法官驿站调解困难的案件,可向法庭调解工作室提报。法庭调解工作室认为就地调解更有利于化解矛盾的,也可到所在村居共同调解。对于在个案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基层社会治理问题,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5份,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

下一步,河东区人民法院将总结创建经验,继续完善提升,组织各基层法庭扎实开展创建工作,推动汤头人民法庭争创国家级“枫桥式人民法庭”;相公人民法庭、郑旺人民法庭根据辖区案件多发类型,分别确定优化营商环境和做优家事审判创建目标,争创省级“枫桥式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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