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实施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补贴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前提交(含完成补贴发放的申请)。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应当按规定要求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定额补贴;自2024年8月15日起,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原文链接:http://www.mofcom.gov.cn/zwgk/zcfb/art/2024/art_a82d4accdade4fb181330d9d24a1d766.html
政策依据: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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