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scjgj/2024-0000174 | 公开目录: | 流通领域产品监督检查 |
成文日期: | 2024-08-09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河东区市场监管局结合辖区特点,制定河东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工业产品抽检计划。
一、抽检的产品批次及范围
此次专项抽检共安排199批次。抽查范围为全区正常生产的工业产品生产、销售企业。
二、抽查时间
本次专项抽检抽样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8日。
三、抽检实施
本次抽检工作由区局产品质量发展监督科制定抽检计划并牵头,由产品质量发展监督科与属地市场监管所随机选派抽样人员2名,与承检机构技术辅助人员共同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抽样人员及检测机构要提高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按照抽检要求做好本次专项抽检工作。
(二)本次监督抽检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样品应按市场价格购买的方式获取,被抽检企业应向抽样机构及时提供正式发票。
(三)承检机构必须在资质范围内开展检验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实施项目检验,不得缺项、漏项,并对出具的检验报告负责。
(四)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企业,抽样人员应当填写拒绝抽查认定表,列明企业拒绝监督抽查的情况,并做好审核确认,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结果处理
区市场监管局要积极协助承检机构做好监督抽查工作,在抽样环节中发现的相关违法行为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及时开展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