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203/2024-0000024 | 公开目录: | 申请指南 |
成文日期: | 2024-04-07 | 发布日期: | 2024-04-07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
申请指南
(一)申报材料
推行便民服务,养殖场户通过手机APP注册并登录山东智慧畜牧大数据平台“先打后补”模块,在线提交以下材料:
1.自购自免承诺书和补助申请表;
2.扫描所用疫苗二维码信息;
3.由养殖场自建实验室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证明所养畜禽免疫抗体水平(布病除外)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强制免疫抗体检测报告(肉禽每饲养批次抽检1次、其他畜禽每 半年抽检1次,每次检测样品量不少于30份)。
(二)申报与审核
在当地规定日期内,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附带上述申报材料向各镇街畜牧兽医站提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申请,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区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接到申请1个工作日内通过山东智慧畜牧大数据平台完成审核,并汇总生成辖区内《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自购疫苗经费补助汇总表》,经区级财政部门对“先打后补”补助资金审核后,上报市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市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在年度补助完成后,将“先打后补”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上报省畜牧局和省财政厅。
(三)资金拨付
区级及时落实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资金,并逐级发放至养殖场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