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12/2022-0000111 | 公开目录: | 申请指南 |
成文日期: | 2022-10-18 | 发布日期: | 2022-10-18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农业农村局 |
一、申报条件
1、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登记注册,在银行开户。
2、生产经营情况良好,经营规模适度,土地流转有规范合同,且流转1年以上。
3、有足额自筹配套经济能力,项目执行力强,近两年内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4、申报时间:于2022年10月21日(星期五)前报送推荐材料、实施方案(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至区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管理指导科。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推荐材料和实施方案的,视为放弃。
二、镇街推荐承诺
1、申报主体提出项目申请,由镇街组织对各申报主体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对其真实性、可行性负责。
2、各镇街承诺推荐申报项目系新上项目,未与其他项目重复投资;承诺确保申报项目按时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