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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109/2023-0000203 公开目录: 政策清单
成文日期: 2023-11-23 发布日期: 2023-11-23
发布机构: 河东区人社局
【高校毕业生】河东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清单-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发布时间:2023-11-2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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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内容: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定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国家规定社会保险免征期间,办理社会保险和就业登记,并由单位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按照国家要求免征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期间,不再对企业给予以上三项社会保险补贴。免征期计入社会保险补贴期。—政策依据:1.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临财社〔2019〕9号;2.市人社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细则的通知》(临人社字〔2020〕20号)。

二、适用对象: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

三、申领条件: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定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缴社会保险费,依法支付劳动报酬。

四、补贴标准及期限: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纳部分(以最低缴费基数计算,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最长不超过2年。

五、申请材料:1.银行代发工资凭证、劳动合同、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留存复印件);2.招用毕业生的毕业证书、身份证(留存复印件);3.《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表》(附件3,一式两份,盖企业公章);4. 申请月份前12个月企业营业收入(财务报表);5.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就业登记信息、社保缴费信息等无法通过系统校验查清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办理流程:1.企业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区人社局就业指导服务科提交申请材料提出补贴申请。2.受理审核:人社局收到申请材料后,通过系统校验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就业登记信息、社保缴费信息和毕业证书信息。3.申领公示:人社局经过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将补贴情况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4.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发放企业基本银行账户。

七、办理期限: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公示无异议的,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并向区财政局申请资金。

八、办理渠道: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指导服务科。联系方式:0539-2109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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