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qzf/2023-0000836 | 公开目录: | 议题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3-12-09 | 发布日期: | 2023-12-09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
一、议题背景
近期,上级财政部门对做好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多次下发通知,特别是对做好“三保”保障工作,守牢财政运行风险底线提出严格要求。
二、主要内容
(一)坚持“三保”优先。严格落实“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加强库款统筹管理,合理安排支出顺序,优先保障清单内支出需求。
(二)编实“三保”预算。近期,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三保”预算编制的通知》对2024年“三保”预算编制提出了更高要求,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高质高效、编实编细2024年“三保”预算。
(三)落实工资统发制度。要严格按照《关于严格预算管理全力保障“三保”支出的通知》要求,将乡镇(街道)人员工资、乡镇工作补贴、交通补贴等发放到个人的项目全部纳入统发范围。
(四)建立健全分类保障机制。在今年省市新出台的文件中,对部门项目支出均明确了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对“三保”等刚性必保支出“应保尽保”,对国家和省有投入要求和具体标准的支出“尽力而为”,对国家和省有投入要求但没有具体标准的支出“统筹保障”,对部门的合理需求“量力而行”。。
(五)清理规范支出政策。全面清理规范既有支出政策,及时取消临时性、阶段性、低效无效、不适应新形势的政策,尤其是往年存在的一些已经到期或期限不明确的敞口政策,原则上要全部清理退出,确需保留的也要压减资金规模,既为当前减轻保障压力,也为今后创造管理空间。
三、贯彻落实情况
(一)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党中央和国务院一再强调,要“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杜绝大手大脚花钱、奢靡浪费等现象。”要切实增强过紧日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控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严格控制聘用人员经费,将节省下来的资金投向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领域。对既有支出政策进行评估清理和调整优化,对上级确定的基本民生政策未经审批不得自行扩面提标,及时清理取消低效无效、不适应新形势的政策,严禁出台期限和资金需求不确定的敞口政策和溯及以前年度的增支政策,对超前冒进、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的,一律不得实施。
(二)强化部门预算约束。坚持预算法定,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新增支出管理,年度执行中原则上不出台新的增支政策,确需出台的,必须报经同级党委、政府研究确定。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付资金或开展政府采购。
(三)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树立“大统筹”思想,统筹好预算财力,把依法依规取得的非税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等各类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未纳入预算的不得安排支出。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中央和省市相关部门项目库,争取更多上级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