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17/2024-0000041 | 公开目录: | 主体职责 |
成文日期: | 2024-05-13 | 发布日期: | 2024-05-13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审计局 |
根据《中共河东区委河东人民政府关于河东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临东发〔2019〕2号)要求,区审计局划入区发改局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区财政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经济责任审计职责和区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等职责;组建区委审计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草案》提出,职责调整后,区审计局承担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等12个方面的职责任务。上述主要职责配置与市审计局“三定”规定的主要职责基本对应,与部门承担的主要工作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