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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109/2023-0000273 公开目录: 企业
成文日期: 2023-10-09 发布日期: 2023-10-09
发布机构: 河东区人社局
【政策清单】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发布时间:2023-10-0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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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对2013 年10 月1 日以后注册成立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办理依据:1.《关于印发〈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临财社〔2019〕9号);2.《关于印发〈临沂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人社规〔2019〕3号)。

适用对象:2013 年10 月1 日以后注册成立,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 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每个岗位2000 元。

申请材料:1.银行代发工资明细账(加盖公章);2.企业财务报表(加盖公章);3.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4.《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表》。

办事流程:1.创业人员携带补贴申报材料到河东区人社局一楼创业服务指导科申请补贴;2.河东区人社局创业服务指导科查验申请材料,登录业务系统核对相应信息,经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小微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财政资金拨付时间)

办理渠道: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创业指导服务科(河东区政府院内),联系方式:0539-2109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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