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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109/2023-0000271 公开目录: 企业
成文日期: 2023-10-11 发布日期: 2023-10-11
发布机构: 河东区人社局
【政策清单】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3-10-1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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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给予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

办理依据:1.《关于印发〈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临财社〔2019〕9号);2.《关于印发〈临沂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人社规〔2019〕3号)。

适用对象:法定劳动年龄内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 年10 月1 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 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补贴标准:1.2万元,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申请材料:1.财务报表;2.《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

办事流程:1.创业人员携带补贴申报材料到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查验申请材料,登录业务系统核对相应信息,经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小微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财政资金拨付时间)。

办理渠道: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指导服务科(河东区政府院内),联系方式:0539-2109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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