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东区政府网站!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智能问答 简体 | 繁体
索 引 号: hedongquhd0125/2023-0000002 公开目录: 户籍管理
成文日期: 2024-02-08 发布日期: 2024-02-08
发布机构: 河东区公安分局
出生登记
发布时间:2024-02-08 点击次数:
【文字大小:

受理部门:河东区各派出所综合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

九曲派出所:0539-8965439

桃源路派出所:0539-8965455

温泉路派出所:0539-8965459

工业园区派出所:0539-8965403

汤头派出所:0539-8965415

汤河派出所:0539-8965469

刘店子派出所:0539-8965418

葛沟派出所:0539-8965498

八湖派出所:0539-8965427

郑旺派出所:0539-8965431

太平派出所:0539-8965422

出生登记:

出生后在中国境内定居,未取得其他国家或港澳台身份的新生儿,经父母协商一致的,可随父或母登记常住户口。

材料清单:

婚生随父母出生登记: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

2、明确抚养关系的法律文书或协议书(限新生儿户口登记前父母离异)。

非婚生随父母出生登记: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非婚生育说明;

2、亲子鉴定报告书(限随父落户)。

国(境)外出生随父母出生登记: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翻译件,以及中国驻外使领馆事认证件或者我国缔结的条约认可的其他证明或者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3、父母及新生儿末次入境所持中国护照(旅行证)或中国国籍认定材料;

4、明确抚养关系的法律文书或协议书(限新生儿户口登记前父母离异)。

其他说明:当事人提交的证件,派出所审查原件,如需留存复印件存档的,由派出所负责复印或扫描,不需当事人提供复印件。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咨询投诉电话:0539-8965515

【下载Word】 【下载PDF】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