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29/2024-0000037 | 公开目录: | 公共服务 |
成文日期: | 2023-12-11 | 发布日期: | 2023-12-11 |
发布机构: | 河东交通运输分局 |
河东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1.4.2属地为主、分级响应
1.4.3协调联动、快速反应
1.4.4完善体系,有效衔接
1.5应急预案体系
1.6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2应急组织体系
2.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2 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其应急职责
2.2.1办公室
2.2.2安全科
2.2.3 园区管理科
2.2.4 货运科
2.2.5客运科
2.2.6路政养护科
2.2.7建设管理科
2.2.8财务科
2.2.9法规科
2.2.10其他科室
2.3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4专项应急指挥部
2.5应急处置组
2.6 现场应急指挥部
2.7专家组
3 预防与预警
3.1 预防与准备
3.2 信息报告
3.3.1预警信息的获取
3.3.2预警信息的发布
3.3.3 预警调整及解除
4 应急响应
4.1应急程序
4.2应急处置方案
5 应急资源数据库
5.1应急救援装备
5.2应急救援队伍
5.3应急救援专家
6 预案管理
6.1 预案演练
6.2 预案修订
6.3 预案实施
7 附件
7.1交通运输应急预案体系表
7.2应急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7.3应急救援专家名单及联系方式
7.4危险性分析
7.5应急处置流程图
7.6河东区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7.7河东区农村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7.8河东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地方铁路建设施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7.9河东区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预案
7.10河东交通运输分局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1总则
切实加强全区交通运输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行为,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效率,增强预防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全区交通运输系统突发事件快速、及时、有序处置,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临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河东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综合应急预案》)。
本《综合应急预案》适用于配合河东区政府、区应急管理局执行应急工作任务,用于发生在河东区交通运输范围内公路运营、道路运输、公路工程建设等交通运输领域所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管理工作应当以人民为中心,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依法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高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的预防预控能力。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遵循属地为主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分级响应,协调有序地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抢救和善后工作。
按照协同、快速、高效原则,河东分局及乡镇街道交通运输管理所应整合现有应急资源,并与当地应急、公安等部门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交通运输应急工作机制。
本应急预案与《河东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沂市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河东区各专项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并明确本预案在河东区应急预案体系中的地位及作用。
(1)河东区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是全区交通运输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指导性文件,由分局负责发布,按规定报送河东区人民政府和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备案,径送河东区应急管理部门。
(2)河东区交通运输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某一类型或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专项预案,主要是根据风险识别分析结果,针对风险类型制订的涉及分局多个科室、单位职责的应急预案,本预案根据风险识别结果和《河东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确定河东区交通运输各专项应急预案。
(3)交通运输企业应急预案。交通运输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报本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河东区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河东区交通运输专项应急预案是河东区人民政府应急预案体系中的部门应急预案,应与本级政府各专项应急预案相衔接。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交通运输行业直接或协助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和其他交通运输事件。主要包括:公路管理、道路运输、交通工程建设等领域发生的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恐怖袭击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所辖公路不畅、重要时段运力紧张、重大活动现场运力紧张等公共事件;由于社会突发公共事件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各类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
交通运输应急工作组织体系包括: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组、现场应急指挥部、专家组。
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和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日常状态下的主要职责:
(1)负责审定相关交通运输应急预案及其政策、规划。
(2)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工作。
(3)审定应急经费预算。
(4)监督指导应急工作运行情况。
(5)部署和总结交通运输年度应急工作。
(6)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应急状态下的主要职责:
(1)决定发布相应等级的预警状态,启动与终止应急预案。
(2)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根据请求,指导、协调交通运输应急处置工作。
(4)当突发事件由区政府统一指挥时,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县政府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
(5)其他与应急工作相关的重大事项。
2.2.1办公室根据要求统一向区委区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报送应急工作文件;承担突发事件应对中综合性文稿的审核工作;组织公开发布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新闻信息;参与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应急救援行动;承办应急工作领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安全科 负责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河东交通运输分局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和河东交通运输分局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拟定应急救援车辆免费通行政策并负责落实;承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货运科 负责河东区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应急处置工作;参与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运力保障工作;承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2.4客运科 负责河东区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应急处置工作;参与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运力保障工作;承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2.5路政养护科负责河东区农村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2.6建设管理科 负责河东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地方铁路建设施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2.7财务科参与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经费的申请与拨付;承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2.8法规科 负责分局制定的涉及应急管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牵头组织突发事件处置中涉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承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2.9其他科室 参与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办公室设在分局安全科,安全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职责如下:
(1)组织起草、修订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
(2)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培训和演习。
(3)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负责警情信息的接报、分析、预警和上级指令的执行,按规定及时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报送有关突发事件情况。
(4)负责统一对内对外的上传下达和信息发布工作。
(5)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
(6)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根据事件分类,建立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分别负责相应类型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长:由局长或分管应急工作的局领导担任;
副指挥长:由有关局领导担任;
成 员:分别在各专项应急预案中规定。
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应急工作指示精神和指令。
(2)建立预警机制,收集、分析、提供预警信息;
(3)建立业务范围内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数据库;
(4)编制、修订业务范围内的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5)负责按照预案的要求开展应急救援与应急处置工作;
(6)承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各专项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等若干应急处置组,应急处置组组成在各专项应急预案中明确。
突发事件(事故)发生后,根据应对需要,设立由局领导、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同志等组成的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可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灾害监测、抢险救援、交通管制、医疗卫生、善后处置、信息发布及新闻宣传、恢复重建、专家支持、调查评估等工作组。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视情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
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
现场应急指挥部执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应急指令;统一指挥、调度现场救援车辆、机械设备、物资和人员;及时报告应急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处置结果;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下一步应急救援行动及终止行动的建议。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建立突发事件防范应对专家库,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需要抽调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调查评估等工作提供决策咨询等技术支持。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各自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确定各类交通运输行业风险和突发事件的应对主体,由牵头科室、单位负责编制各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预防与准备工作:
(1)做好风险的辨识评估、分析和防控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和形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建立(或依托社会力量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库,按照有关要求配备人员和装备、器材,按规定组织开展救援行动演练,检查指导应急物资的维护与保养情况,确保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在关键时刻能拉得出、顶得上、打得赢。
当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发生或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后,区分局所属的基层单位和有关企业、社会组织及相关专业机构应及时向交通运输分局报告。分局应急办对系统内上报的信息进行核实,并及时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分局接到发生一般以上等级的突发事件(事故)信息后,应立即向河东区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属于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还应在30分钟内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程度、事件发生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并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突发事件处置等情况。
分局应急办获取预警信息的主要来源包括:
(1)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达的预警信息;
(2)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急、气象、公安等部门)下达的预警信息;
(3)重大危险源监控发现的预警信息,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预警信息等。
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召开会商会议,分析判断事态发展趋势和影响范围,研究制定应急措施。
分局应急办负责提出发布预警信息的建议,负责确定可能受突发事件(事故)影响的单位或人群的范围和具体名单。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发预警信息发布指令,由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
办公室通过微信工作群、分局门户网站、广播电台等途径进行信息发布,对照辖区交通运输行业应急联络备案表,通过电话核实确认对方收到预警信息、开展预警行动。
分局应急办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应急工作信息,依据事态变化情况适时组织专家进行会商研判,提出调整预警级别的建议,或者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预警级别调整指令进行调整。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警解除的条件是:预防预控现场处置方法的当、效果良好、无蔓延态势,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
预警解除命令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发布,分局应急办具体办理。
接到突发事件(事故)报告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派出相关局领导带领应急工作组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与事发企业、乡镇街道政府应急救援人员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现场情况。
根据突发事件类型、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及周边环境的敏感性,采取针对性的应急处置方案进行现场处置:
(1)维护现场秩序,迅速划定现场工作区和交通管制区,并设置警示标志;疏导交通或指挥车辆、行人绕行。
(2)按照“先控制、后处理,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迅速采取措施,实施先期处置,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抢险救援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
(3)根据不同事故类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
A.发生水旱灾害时,按照河东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及时组织抗洪抢险,紧急调度启用应急运力,及时疏散转移受灾人员、物资。指导辖区内公路养护单位和公路施工企业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开展抢险救援。
B.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泄漏的,要及时向社会发出避险警告,根据运载的危险品货物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选择使用相应的应急器材和防护用品。
C. 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时,应指导事发单位或负责组织开展伤员救治,坚持“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尽最大努力挽救伤员生命,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协助医疗卫生急救机构及时救助伤员,做好人员急救护理。
D. 突发事件造成路桥、隧道阻断、损伤、破坏,立即组织人员对受损公路和桥梁进行加固、抢修,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抢险救援所需设备、设施、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短期内不能恢复通行时,要迅速发布绕行通告。
E.发生重污染天气突发事件,各应急处置组按照各自职责对停车场、物流站场、机动车维修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进行检查督导,落实洒水降尘、渣土车遮盖、停止喷漆作业、拆除作业、工地砂石料遮盖等措施。
(4)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及时疏散受影响群众,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5)根据需要,组织协调应急运力进行抢运,必要时启动交通战备保障队伍和运输设备,保障社会运输需求.
(6)各成员单位要主动服从当地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根据职责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7)突发事件得到控制后,及时清理现场。
针对辖区内可能发生的各类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事故),局属单位根据各自职能,结合行业突发事件(事故)应急救援需要,采取自建或社会力量(或企业)协作的方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应急救援装备,建立完备的应急资源数据库,报局安全科备案。
(1)针对公路损毁事件、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抢险救援需要,由分局路政养护科、建设管理科负责联系有关企业建立工程机械设备储备库、应急救援材料储备库,编制机械设备应急储备台帐和应急救援材料储备台帐。
机械设备应急储备台帐包括各种大型装载机、挖掘机、运输装的品种、数量以及调用联系方式等信息。
应急救援材料储备台帐包括片石、石子、沙子、木桩、编织袋等材料的品种、数量以及调用联系方式等信息。
(2)针对发生各类突发事件,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提供危险货物接驳、应急物资转运车辆和人员疏散转运车辆,由货运科负责联系有关企业建立应急货物运输保障车队,客运科负责联系有关企业建立人员疏运保障车队,编制应急运力保障台帐。
运力保障台帐包括自卸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等运输车辆的型号、吨位、数量,车辆车辆型号、座位数、数量,驾驶员以及调用联系方式等信息。
针对开展突发事件(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安全科负责统筹本单位人员并联系辖区内交通运输企业救援队伍、社会专业救援队伍、消防救援队伍,建立交通运输应急救援队伍,编制应急救援队伍台帐。
应急救援队伍台帐包括应急救援队伍名称、救援能力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根据各类突发事件(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需要,各预案编制单位负责组建应急救援专家组,编制应急救援专家组名单。名单包括专家姓名、性别、联系方式等信息。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演练、力量拉动等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交通运输部门综合预案或专项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局应急办负责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更新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1)预案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上位预案等发生变化的;
(2)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的;
(3)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5)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
(6)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本预案由临沂市交通运输局河东分局制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