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7/2024-0000192 | 公开目录: | 法律援助 |
成文日期: | 2024-10-21 | 发布日期: | 2024-10-21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司法局 |
为积极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和提高老年人法律服务质量,河东区持续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模式,按照“优先、优惠、优待”的原则,始终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不断降低门槛、扩大范围、优化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服务。
一、完善“帮老”网络,提供援助服务
在区援助中心设立了专门的老年人法律援助咨询台,依托6个镇街法律服务大厅建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形成了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镇街、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基础,“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区各个角落的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二、采取“利老”措施,确保维权无碍
畅通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推行“一优先、二降低、三特殊”的工作方法,切实有效地为老年人提供各项法律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优先给予法律援助;对部分有生活能力的老年人降低经济困难标准,只要他们一时有困难,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时,法律援助中心和各法律援助工作站都无条件的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对出行不便的老年人采取“三特殊”的处理方法。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设立老年人优先法律援助窗口,完善各项服务设施,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座椅,提供老花镜、老年人急救药品等人性化的为老服务设施,摆放老年人维权法律援助资料,免费发放。
三、完善“助老”体系,落实监督措施。
不断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督制度,形成了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相结合的案件质量监督体系,落实各项监督措施,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每一件援助案件都能及时、保质、保量完成,确保每一个申请法律援助的老年人都能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四、深入“维老”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定期开展老年人维权宣传活动,结合学雷锋志愿者活动月、“九九重阳节”等活动,利用农村赶集、进社区等多种形式,到老年人活动聚集的社区、广场等地,有针对性地对老年人群体开展老龄宣传和尊老敬老主题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维权宣传服务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氛围。坚持日常宣传与专项宣传活动相结合,制作老年人维权手册、宣传展板和服务连心卡,免费发放给老年群众。坚持网络和报刊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形成动态的宣传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