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7/2024-0000182 | 公开目录: | 法律援助 |
成文日期: | 2024-09-27 | 发布日期: | 2024-09-27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司法局 |
今年以来,河东区法律援助中心深入“法援惠民生”活动,优化服务方式,聚焦重点人群,贴心服务困难群众,有效筑牢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的民生保障。
一、绿色通道解民忧。开辟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绿色通道”,符合条件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相关案件。并为农村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开展入户办理法律援助申请,让受援群众不跑腿也能办成事。
二、告知承诺减证明。积极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按照法律援助法相关规定,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积极推行“容缺受理”,对于诉讼时效即将届满、需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以及其他紧急或者特殊案件,为当事人先行提供法律服务。
三、“援调对接”灵活转。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对接工作机制,为受援人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对于调解不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及时引导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审查当事人法律援助申请时,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了的案件,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及时转入调解,从而实现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济双赢的良好效果。
四、部门联动大协作。加强与区公安、检察院、法院、民政、妇联、团区委等单位沟的协调交流,建立联动机制,无缝对接工作网络,确保申请人及时获得法律帮助,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案力度和办案效率。
五、经费保障促发展。积极与区财政局沟通,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需要,促进法律援助均衡发展,实现了经费保障制度化、正常化。根据《临沂市市级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明确法律援助补贴的种类、范围、构成和标准,确保及时、足额发放法律援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