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7/2023-0000126 | 公开目录: | 法律援助 |
成文日期: | 2023-01-18 | 发布日期: | 2023-01-18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司法局 |
河东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作为,创新开通“四个通道”,打通群众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兜底民生法律服务保障,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开通特殊人群“绿色通道”
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和军人军属等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推行特殊人群法律援助申请类案件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对因行动不便无法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安排工作人员和律师上门服务,实现特殊人群申请法律援助“零距离”和“零等待”。
畅通权利救济“快速通道”
对于案件需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等情况紧急或案件特殊的,采取先受理,后补缺的形式,为受援人先行提供法律援助,并通知律师对案件立取立办,大大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有效舒缓申请人焦虑情绪,发挥法律援助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减压阀”作用。
开通服务团队“保障通道”
积极与区财政局沟通,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需要,促进法律援助均衡发展,实现了经费保障制度化、正常化。根据《临沂市市级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明确法律援助补贴的种类、范围、构成和标准,确保及时、足额发放法律援助补贴。
实现联动协作“无缝通道”
加强与区公安、检察院、法院、民政、妇联、团区委、残联和人社等单位沟的协调交流,建立联动机制,无缝对接工作网络,确保申请人及时获得法律帮助,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案力度和执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