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7/2023-0000123 | 公开目录: | 法律援助 |
成文日期: | 2023-01-09 | 发布日期: | 2023-01-09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司法局 |
申请日期: 援申字[ ] 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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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国籍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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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类型 |
□居民身份证 □士兵证 □军官证 □护照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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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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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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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地 (经常居住地) |
是否为文书送达地址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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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是否同意通过短信、邮箱等方式送达后续文书□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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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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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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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类别 (可重复交叉) |
□女性 □未成年人 □残疾人 □老年人(60 岁以上) □农民 □进城务工人员□军人军属 □退役军人 □外国籍人或无国籍人 □其他(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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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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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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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申请人关系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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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 |
□当事人申请 □转交申请(□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 □监管场所 □值班律师) □其他来源(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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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及申请理由概述 |
(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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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和提交的证件、材料均真实,如果本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将自愿依法承担以下后果和法律责任:(一)被终止法律援助;(二)支付已实施法律援助的费用;(三)被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
申请人(签名): 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因申请人或代理人提供的信息不实,出现查无此人、退件、地址变更导致无法送达等情形的,视为已经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