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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qzf/2023-0000618 公开目录: 议题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9-09 发布日期: 2023-09-09
发布机构: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议题解读:《河东区人民政府合同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9-0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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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东区召开区政府第3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河东区人民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草案)》,现就有关内容予以解读:

一、办法修订的背景和过程

伴随全区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逐步推进,区政府及各部门、各镇街(园区)对外签订合同数量不断增加,同时我区政府合同存在管理主体不明确、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府合同管理,对防范合同法律风险和纠纷,维护政府权益尤为重要。

根据省、市及我区关于合同管理的现有政策,分析研究了我区在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区实际,形成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6月30日至7月30日通过区政府网站征求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并于7月26日至7月28日通过协同办公向各镇街(园区)、区直各部门、上级驻河东各单位广泛征求了意见,结合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修订依据

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制定。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是对法律依据进行了修订。原为《合同法》,《民法典》颁布实施后,《合同法》已作废,为此,修订了该《办法》的法律依据,同时对《办法》中的文字用语进行了规范。二是对合同协议的承办机构进行了修订,针对机构改革后有些部门单位的法规科(室)已撤并,承担合同协议起草或审查的内设机构均修订为部门(单位)、镇街(园区)法规科或相关工作机构;三是进一步明晰了合同(协议)承办实施部门(单位),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的工作责任及任务分工。同时,对合同(协议)签订后的相关资料档案管理进行了强调明确。

修订后的《办法》共七章二十六条。适用于区政府及政府各部门、镇街(园区)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及合同性质的协议、要约、纪要等。修订后的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内容更为完备,表述更加准确,对防范合同风险和减少合同纠纷,保障财政资金、国有资产安全及自然资源持续有效利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合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田婷婷主持召开区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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