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qzf/2024-0000021 | 公开目录: | 议题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3-08-12 | 发布日期: | 2023-08-12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
《关于<河东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起草情况的汇报》已在第29次区政府常务会议上汇报,现解读如下:
一、议题背景
2022年8月2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赋予山东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重大使命。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了全省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动员大会,组建成立了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鲁发〔2022〕19号)等文件,对先行区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今年以来,市里相继印发了《临沂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临发〔2023〕8号)、《临沂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临政办字〔2023〕33号)等文件。
前期,为确保《意见》落实落地,我局参照省、市分工方案,牵头起草了我区分工落实方案,并按程序印发实施。为更好地落实省、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本次又牵头起草了《区三年行动计划》及配套文件,先后于6月1日、6月27日、7月3日征求各镇街、园区、部门单位意见建议。综合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了今天的送审稿。
二、主要精神
一是突出方向性。深刻认识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是全国第一个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战略布局;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国发文件赋予山东的重大战略任务。计划通篇聚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是突出延续性。认真落实区党代会精神,加强与区“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衔接,吸收借鉴国家、省市区“两会”精神,特别是政府工作报告内容。
三是突出科学性。对照《省行动计划》《市行动计划》、区党代会报告、区“十四五”规划及工业经济“量质齐升、三年翻番”行动方案等,对数据仔细测算论证,力求科学合理。
三、主要内容
《区三年行动计划》主要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大部分,同时,配套成立了区领导小组、《2023年重点任务》。区领导小组,参照省、市模式,由书记、区长任组长,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2023年重点任务》共包括12个部分、77条,在结构上与《区三年行动计划》保持一致,在内容上突出重点、细化措施。
下一步,区发改局将按照本次会议研究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持续加强与省、市衔接,建立健全推进机制,全力争取上级政策、资金、项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