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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qzf/2023-0000001 公开目录: 专家解读
成文日期: 2022-12-29 发布日期: 2022-12-29
发布机构: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专家解读:城区水文中心主任张洪解读《河东区水文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12-2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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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张洪 城区水文中心主任

水文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是水利工作的基础和重要技术支撑。水文为防汛抗旱、水利工程规划建设与运行管理、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水生态保护以及其他各类涉水事务,提供了大量科学的水文监测、预测预报信息和研究成果,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了加强水文管理,发展水文事业,规范水文工作,国家和省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和《山东省水文管理办法》,使水文管理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轨道。2022年11月7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临沂市水文管理办法》,为临沂水文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但是,国家条例和省、市办法的有关规定具有普遍性、原则性,难以兼顾地方水文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例如:一是水文工作的服务重心发生转变。水文工作由原来主要提供水文监测资料逐步转向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全方位服务。二是近年来,水文站网建设力度加大,水文站点成倍增加,管理难度日益增大。三是工作方式由市以下统管向市县两级分级管理转变,水文监测的内容逐步延伸。水文监测内容由原来的主要进行水质、水量监测,不断向水生态建设、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城市水文等领域延伸,从而带来了水文监测职责的变化。因此,为深化水文管理,有效解决上述问题,促进水文工作更好地为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河东区人民政府印发《河东区水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的出台对于加强我区水文管理,进一步规范水文工作,为更好发挥水文在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办法》总则中明确区水文机构接受区人民政府和市水文机构的双重管理,进一步理顺了水文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同时,明确水情预警预报信息由区水文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向社会发布,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随意发布。在发展保障方面,明确要将水文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重点支持水文测站的运维管护、技术改造以及因自然灾害毁坏的水文监测设施的修复重建工作。此外,进一步明确了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的划定标准,规定了禁止在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的活动内容,确保水文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城区水文中心将以《河东区水文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围绕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应急监测等重点工作,进一步组织实施好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加强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水文监测能力,为河东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解读单位、解读人:临沂市水文中心城区水文中心张洪

咨询电话:0539-8781878

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河新区芝麻墩街道珠海路2号

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东区水文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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