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qzf/2022-0000012 | 公开目录: | 专家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1-12-31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
解读人:崔建柱 河东区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副书记、国家级体育社会指导员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优化提升河东区公共体育设施的意见》,这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要求,推动河东区体育事业发展、优化体育设施布局,提高体育服务水平的举措。河东区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副书记崔建柱对《关于优化提升河东区公共体育设施的意见》进行了解读。
一、制定依据。
主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的通知》(国发〔2021〕1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 号)、《“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提升临沂县乡公共体育设施的意见》(临政办字〔2021〕65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并借鉴了其他县区的优秀经验,制定了本意见。
二、工作目标。
到2025 年,区、镇街分别建成“四个一”工程,即区建有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全民健身中心、一个体育公园(“十三五”期间已完成建设)、一个游泳馆;镇街建有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灯光篮球场(“十三五”期间已完成建设)、一个多功能运动场(“十三五”期间已完成建设)、一个社会足球场。
三、建设标准。
区级“四个一”工程
1、公共体育场:包括400m标准塑胶跑道、标准足球场地和部分项目的田径场地、固定看台及附属配套用房。标准足球场地为105m×68m,可采用天然草坪或人工草坪。
2、全民健身中心:建筑面积≥4000㎡,包括能开展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武术等多项体育运动大空间球类房;乒乓球室、国民体质监测、器械健身房等其他小空间功能房;经常开展体育活动场地种类≥10种。场地设施宜以室内运动项目为主,场地设施相对集中。
3、体育公园:具有体育特色、规模较大、项目多样的户外公共体育场地,场地面积≥10000㎡,运动项目≥15种。体育公园至少包括以下4类功能:一是常规球类:篮球场、足球场、门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网球场等笼式场地;二是步道类:健身步道、骑行步道等;三是器械类:室外健身器械场地,至少一处智能化室外健身路径(不少于12件);四是老年人和儿童活动场地等体育项目。
4、游泳馆:包括一个标准室内游泳池、一个准备池及适量看台。标准泳池为50m×25m,并应符合国家标准《GB19079.1-2003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部分:游泳场所》有关要求。
镇街“四个一”工程
1、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筑面积≥1500㎡,且用于体育健身的室内场地面积总和≥1000㎡,包括大空间健身用房、小空间功能房。经常开展体育活动场地种类≥5种,宜配置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棋牌室或其他健身活动室等。
2、灯光篮球场:应配置一片带看台的标准篮球场地,场地面积至少608㎡(32m×19m),场地面层应是合成材料或PP材料悬浮式拼装地板。增设围栏,配备相应的照明设备。
3、多功能运动场:可以是多功能转换场地(即一块场地重叠划线);也可以是2种以上健身场地平行分布;场地面积不小于1000㎡,设置配置可满足3种以上健身项目使用。场地面层应是合成材料或PP材料悬浮式拼装地板。增设围栏,配备相应的照明设备。
4、社会足球场:具备条件的积极建设标准足球场,场地比赛区(划线区)不小于90m×45m;场地条件受限的可建设7人制足球场,场地比赛区(划线区)不小于45m×45m,比赛场地外应设置缓冲区。增设围栏,配备相应的照明设备。
解读单位、解读人: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崔建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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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地址:河东区东夷大街1号,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